相恋九年的男友屡次劈腿,还死不承认,他现在在国企上班,能否匿名举报其人品不正
你们相恋九年了,为什么不结婚?究竟是谁的原因?相恋九年没结婚,他还屡次劈腿,你为什么不离开他?他能劈腿,说明对你已经没有感情了,你为什么还要耗着?你举报他人品不正,我个人认为理由有点牵强。对于公职人员来讲,只有在己婚条件下,与他(她)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才可受处分,你们是恋爱期间,人家有喜欢别人的权利,你也有喜欢别人的自由,没有那个证,不受保护,也不受约束。他屡次劈腿,只能说他自己的私生活不检点,但上升不到适当公职人员(国企人员)的处分条件上。所以,你也别为这事费脑子了,该放手就放手!
我只有一个疑问:第一次劈腿,为什么不离开?还能坚持9年,大写的“服”,男友又不是丈夫,又没有小孩,财产的纠结,为什么你能忍受“屡次”之多?
好吧,就当这是第一次,走吧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说。
首先说你。你的怨气,源于屡次给对方机会、又屡次被对方伤害。问题是你自己对此有没有责任呢?假如你在他第一次劈腿时就设好底线,例如绝不给他第三次劈腿的机会,又怎么会屡次受到伤害呢?总结教训时,我们首先要从自身找问题。因为你管不了别人,但可以管理自己。只要自身不犯错误,别人就没有用这种方式伤害你的机会。所以,一味怨恨对方是不对的。
说完你,再说是否可以匿名举报这件事。这里的关键,是你是否了解由此可能带来哪些风险、以及自己是否能够并乐意承受。例如,他会不会猜测出是你、并对你进行报复?可能的报复手段是什么?假如你非常清楚有哪些风险,并且确定自己能够愿赌服输,那么一切选择都不算错。如果不确定,那么还是多反思自己的问题为好。
能不能匿名举报先不说,你得先考虑考虑你自身的安全问题。
倘若你还想继续跟他处对象的话,建议你想一个两全其美的方式。既能让他回头是岸,还能保证你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说实话,这个两全其美的方式我还真给不了你建议。
如果你不想跟他继续相处下去了,你若举报了他,他的工作肯定会受到影响。弄不好还会开除职位,那他肯定不会放过你的。至于他究竟会对你做什么,那你得自己考虑了。
最后再说一下匿名举报的问题,我个人觉得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所谓的匿名举报了,只不过就是说初一看是匿名的,但是如果对方想要查都能查出来是谁举报的了。
不知道怎么说你,恋爱已经9年了,岁数也不小了,但还是这么幼稚!
恋爱不等于结婚,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你们这段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你们同居,也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告他劈腿,法院没法裁定,你去组织上告他,组织上也要考虑法律法规,没有犯法,拿什么来定罪?拿什么来处罚?
本文原创。
我个人觉得,你现在关键是及时收手,及时像抛垃圾式的把男友甩垃圾集中站去。
个人觉得及时止损为上策。都9年了,别说劈腿,不劈腿早就应该有结果了。
不建议你举报。他是什么人,除了你别人也是知道的。
这种人,这种事,别说举报了,有什么用。道德,法律,那个能管?别说你这没名没份的了。某波的原配咋样了?男人,丈夫贴出去几千万。追回来了吗?判刑了吗?可惜只是缓刑,说纵容有点过。但看不到什么制裁!将来只能有前扑后继的后来人。
劝你,远离渣男,及时止损。也不要举报,犯不上惹那个气生。
想想人生有多少9年。别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及时追求自己的幸福吧。祝你好运!
九年男友屡次劈腿,死不承认。最好办法就是赶快结婚,此事就不会再犯。婚后若再犯,视他对你或者说你对他的感情再定。目前,你要考虑是否准备嫁给他,这个很重要。至于,要不要举报他,就不要去扩大,毕竟是你们之间私事。徜若你不嫁给他,你也只是他劈腿之一而已。
要么嫁给他,要么远离他。
只怪当你瞎了眼,也怪你相夫无方。无论打算与之在一起还是分手,把他搞得身败名裂对你有什么好?既然看透人渣本质,就赶紧分手。行同路人。放心吧,你没收拾他,早晚有人替你收拾他。
国企员工涉及职务侵占该不该举报呢
不正之风丶不义之财丶贪污腐败必须向更上一级举报,甚至可以公布于社会,他的上级不作为,视而不见有可能是和他有利益关系,所以建议向公司纪委和更高级别举报,公司不处理就公之于众,只要一查相信会有更多黑料。
国企被员工告有影响吗
国企被员工告不会有太大影响!员工做为一个个体来状告一个国有企业的就好像蚂蚁对大象一样。例如;企业的一个退休员工状告自身退休前的企业,状告的原因是退休后身体出现了好多不良反应,他认为是工作期间他的岗位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结果败诉。
国有企业不依法依规办事,如何举报他们
国有企业不依法办事的话,举报的途径还是很多的。
在企业内部也有党委纪委,然后上级主管部门像国资委、工信等部门,还有就是主管政府部门包括信访,还有就是司法系统像检查院这些机构都可以举报。
但是你得注意,国有企业是有级别的,有些国企的级别相当高,可能与当地的主管政府平级。有些单位是厅级甚副部级的,最好去比他级别高的单位。要是太低了可能根本不敢介入。
一国企职工,生四孩已成年,现被举报违反计划生育,会被处罚吗
政策都有它的历史因素及时效性,况且四个子女也许有两个参军的,即便不参军也在为社会建设添砖加瓦。现在计生部门都撤销了,时过境迁,基本国策发生了变化,还算什么老账?只不过其不享受相关待遇而已。再说抚养四个孩子也不容易。现在二胎已放开,可生育率逐年下降,说不定政策还鼓励多生呢。凭心而论,检举揭发别人什么错误都可以,只是生儿育女的事最好不要去举报。
法律都有效力时间,这个国企职工的四个孩子是什么时候出生的?我看这四个孩子可能为人父人母了吧?还有人举报违反计划生育?再说现这个计划生育部门到底还存在不存在,即使还存在现在他的职能应该不是执行处罚了的,就算还有处罚的政策,但是这个职工"超生"时间算起来起码有二十年了吧?已经超过起诉法律规定那么长时间了可以说已经失去了法律的效律,举报己经无效。
这应是好事。据报道国家人口出生率下降较快,老年人越来越多,许多年青人不愿生二胎和二胎以上,这名职工愿生多胎不仅不应处罚是否还应奖励。老的计生政策要根据现在的生育实际状况继续调整。
这个国企职工是什么时候生的四孩?如果是实行计划生育之前,沒关系的;如果是实行计划生育之后,简直难以置信。
在我们这里,别说生四孩,在一胎化时代,生两孩都难逃计生。
如果该国企职工确实违犯计生政策,既遭举报,理应按计生政策处罚。大导演张艺谋生三孩,被课以重罚,况国企职工乎?
投诉国企应向什么部门
(1)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举报,这也是直接侦办贪污犯罪的机构;
(2)可以向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举报,如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该企业的纪检小组;
(3)可以向国有企业管理机构举报;
(4)可以向当地反贪局举报。
国企纪委对匿名举报信的处理规定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国企纪委对匿名举报信一般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调查处理。
2、原因是匿名举报存在一定的难以核实性和不确定性,如果纪委对匿名举报信采取调查处理,容易引起投诉或者其他后果,同时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恶毒陷害或者诬告陷害。
3、虽然对于匿名举报信,纪委一般不进行调查处理,但是如果匿名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纪委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对意见进行收集和整理,研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还可以通过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联系,引导其出具真实的举报信等。
纪委应当依法认真处理匿名举报信,核查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应当查处的问题和人员,建立相应案件,进行深入调查。若举报信无法核实,纪委应当予以登记,但不予立案;若举报信不属实、恶意捏造,纪委应予以谴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纪委应当在举报处理过程中严格保密,加强信息保护措施,保护举报人及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 国企纪委对匿名举报信有相应的处理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企纪委应当对收到的匿名举报信进行核查,对核查属实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纪委也要对恶意、虚假举报做出相应处理。
3 为了保证举报人的安全和匿名性,国企纪委应当在收到匿名举报信后,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不泄露举报人的身份。
在处理过程中,纪委也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权利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公正性。
1、对所举报事实按照权属指派相关部门依法查实: (1)属实,则依法成立专案组详查; (2)不属实,则结案处理。
2、全过程,监察部门都会做好监督、督办工作。
3、法律依据《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
4、党员、干部检举揭发问题,应当认真负责地向有关组织提出,不应采取匿名的方式,以免给组织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由于种种原因,用匿名信反映情况、揭发问题也是经常发生的一种现象,从过去匿名信的查证结果看,有一部分是属实和基本属实的,也确有一些是诬告陷害的。因此,对匿名信不宜采取一概否定,不查不转,压置不理的作法,而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别情况,慎重处理。
5、对于检举揭发有根有据、事实清楚的,要认真查处。反映问题情节轻微的,可通过干部谈话等方式,说清情况,有则改之,无则警惕;对于道听途说、空扣帽子、没有事实的可不予置理;对于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要转交有关部门追查清楚,按照党纪国法处理。
根据国企相关规定,纪检部门对匿名举报信的处理规定如下:
1. 接到匿名举报信后,纪检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初步核实,确定举报内容是否属实。
2. 如果举报内容经核实属实,纪检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对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
3. 如果举报内容经核实不属实,纪检部门应当予以驳斥,并对举报人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置。
4. 对于恶意、捏造事实的举报信,纪检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相应责任,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5. 对于一些敏感或重要的案件,纪检部门可以通过特定的途径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处理,保护其隐私和比较安全。
1、国企纪委对匿名举报信的处理规定
对所举报事实按照权属指派相关部门依法查实: (1)属实,则依法成立专案组详查; (2)不属实,则结案处理。
2、全过程,监察部门都会做好监督、督办工作。
3、法律依据《对于匿名信处理的意见》。
4、党员、干部检举揭发问题,应当认真负责地向有关组织提出,不应采取匿名的方式,以免给组织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由于种种原因,用匿名信反映情况、揭发问题也是经常发生的一种现象,从过去匿名信的查证结果看,有一部分是属实和基本属实的,也确有一些是诬告陷害的。因此,对匿名信不宜采取一概否定,不查不转,压置不理的作法,而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区别情况,慎重处理。
5、对于检举揭发有根有据、事实清楚的,要认真查处。反映问题情节轻微的,可通过干部谈话等方式,说清情况,有则改之,无则警惕;对于道听途说、空扣帽子、没有事实的可不予置理;对于故意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要转交有关部门追查清楚,按照党纪国法处理。
国企纪委对匿名举报信的处理一般遵循以下规定:
1. 接到匿名举报信后,纪委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分发和处理。
2.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信,纪委应当及时回复举报人,并说明理由。
3.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信,纪委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严格保密。
4. 纪委应当对举报信中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5. 如果匿名举报信中的问题经过核实属实,纪委应当及时处理,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或者纪律处分,并公开处理结果。
总之,对于匿名举报信的处理,国企纪委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和权益。同时,也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举报意识,让举报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检查法》和国企的内部管理规定,对于匿名举报信的处理规定如下:
1. 纪委接收到匿名举报信后,应当认真审查其内容,并根据举报信的内容,确定是否需要立案调查。如果举报信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立案调查;如果举报信内容不实或不符合立案条件,则不予立案。
2. 纪委应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保密。但如果举报内容不实,恶意中伤他人,或者举报人在举报中存在不当行为,纪委有权查清事实,并根据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在调查过程中,纪委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调查结果表明有违纪违法行为存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对于匿名举报信的处理,纪委应当及时反馈情况给举报人,并告知其相关处理结果。如果需要,可视情况对举报人给予奖励或保护。同时,也要加强对举报信的相关管理,防范虚假、恶意举报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