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这些年老是打骂老公,已发展成家暴行为,还不准老公离婚,怎么起诉才好
首先,有家暴可以报警,警察会写出警记录,这可以作为后面离婚的材料,如果有伤,一定到到医院做鉴定,可以作为证据。
其次,如果警察制止后还是有家暴,可以让警察出示警告。他还有类似行为就可以进一步申请保护,让你的老婆不准靠近你,离你一定的距离(这个会出一个相关的文件)
最后,你老婆还不听,就可以拿着上面的材料向法院申请离婚了,法律会对你有保护的。
三个问题解决了,就好办了。
首先,你老婆为什么打你?这是你找的老婆。
其次,你为什么能够容忍发展到家暴
最后,离婚结婚是你老婆一个人说了算的吗?
总有一些时候,突然就懂了,有些事不值得你纠缠,有些人不值得你留恋,时间和生命真的很宝贵,白白浪费实在可惜;
总有一些时候,突然就懂得,责任就是,要么你放手,要么你坚守,没有第三选择;
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别强求。
丈夫家暴了还和我提离婚
丈夫家暴了,还和我提了离婚,离就离呗。难道离了他还活不了?
现在总有家过的人,离了还更好吗?
难道你还不想离呀?
对这种家暴的人,就算他不理我,还得要提离婚。要不然的话,会被他打的半死不活的。现在怎么家暴的男人是不可靠的。要是你不和他离婚,哪一天会被他给打死都不知道。
所谓的好聚好散,是理想的想当然!
现实太过复杂了……离婚,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及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这些问题会要了人的半条命,说是有些夸张了点,但事实也差不了多少的!
当然,家庭暴力,在法律上申诉离婚会得到支持的,现在关键,是要看您曾经的梦想或付出,没有实现或得到回报,就要放手,心理能接受得了不???
如果能接受的话,为了您自身好,还是建议赞同您现任的建议:选择协议离,尽量能做到接近理想吧——好聚好散!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可能性很大
丈夫对你家暴了,还跟你提出离婚,那证明对方对你是非常的不满,但是对于对方家暴这种行为是触犯到相应的法律的,一个对你家暴,还给你提出离婚的人来说,你有必要挽回这段婚姻关系吗?
这种暴力行为不止会影响到你的身体和心灵的健康,也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环境
丈夫家暴了还和你提出要离婚。这是嘛事儿呀,咋一听反常呀,他家暴,应该是你提出要求离婚呀。
细想一下,是不是TM的你就该抽呀,你反醒一下自已,绿他了吗?
还是做了啥对不起家庭的事呀,比如说赌博呀,乱花钱等等,总之这事没这么简单,双方都有问题
如果丈夫有家暴的,他提出离婚是最好,不要到时你提出离婚他又不离,你以后还会受罪,有家暴的人只要打过一次就会有N次的,因为这种人脾气要么暴躁,要么沉默寡言有什么事闷在心里,非常极端的两种性格,不管是在外在内遇到生气的事,都会以对你家暴来发泄出他的情绪,他在打人时是控制不了的,很可怕的最好离了吧。
积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丈夫家暴,还和你提离婚,那就赶快离!
家暴本来就是不可容忍的。
家暴一次,还会有无数次。
家暴,把婚姻的本质彻底撕碎。没有感情了,动手打人了,这个家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他不提离婚,你都要坚决要求离婚!何况他主动要离婚!顺水推舟,正中下怀。一劳永逸地解决婚姻问题!
如果被丈夫家暴了,他还和我提离婚的话,那离就离呗,没什么大不了的,像这样的男人早就应该不要了,千万不委屈自己,将就着过日子,受伤害的最终还是自己呢。趁早离开他,咱们还年轻,还有一大把的美好时光在等我们呢,离开男人,我们一样可以活得很好,一切靠自己打拼出来的。
2021年家暴离婚小孩怎么判
二零二一年家暴离婚小孩怎么判,这个事情我来给你解答一下你自己内心的疑惑,二零二一年父母离婚也是一样,是根据你的小孩的意愿来考虑和离婚的父母那一方,还要考虑离婚父母的经济条件好不好,这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离婚小孩跟谁在一起是要几方面考虑
家暴是婚姻中最可怕的行为,也是最不可饶恕的行为,婚姻中,被家暴者可以提供家暴证明材料,到法院申请离婚,将实施家暴者净身出户,并且让小孩归属自己,法院会支持对的一方,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一旦对方实施家暴,坚决不给原谅,支持你离婚。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孩子归谁抚养首先是看你们双方是否都想要孩子,还是只有一方想要,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只要协商就可以了。如果都想要,就由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会对孩子不利,法院会判给没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不管什么时候,因家暴离婚的家庭,孩子应该判给被家暴的一方。实施过家暴的人,生性残暴,孩子如果跟着这样的人生活,实在恐怖。也不会让另一方放心。对有家暴倾向的人,我们要远离。对实施家暴的人要零容忍。希望把孩子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
202丨年家暴离婚小孩怎么判?
我觉得应该判给受害方,因为家暴已经犯法了,要是后果严重的话是要判刑的,小孩就只有判给受害方了,再者说家暴者脾气粗爆,要是小孩跟了家暴者对小孩是不利的,俗话说得好有一就有二,要是以后小孩不听话惹恼了他,又要家爆小孩怎么办。
父母家暴起诉离婚对儿子考兵政审有影响吗
没有!
父母感情出现问题,导致离婚的对子女征兵政审没有任何影响!
只有父母涉及行政拘留、刑事犯罪的留下案底,才影响子女的征兵政审。
现在你父母是由于家暴起诉离婚的,没有案底,所以不影响你的政审。
2021民法典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那要看有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1次起诉离婚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行为,或者双方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或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1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离。需要等伴久叔生效后,再过一年才能再次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判离。
珠海一女子遭遇家暴流产,起诉离婚却遭母亲以死相逼,你怎么看待此事
现如今离婚的事件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不外乎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体因素等,而其中以家庭因素最为突出,如婆媳关系、夫妻感情、孩子教育、家庭暴力等。本案就因家庭暴力而起。
丈夫李先生自2015年开始先后五次对妻子张女士实施殴打,有一次甚至不顾妻子怀有身孕,殴打至其大出血流产。
丈夫的家暴令妻子心灰意冷,于是张女士决定不再留恋夫妻二人十多年的感情,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起诉离婚。
没想到此事竟然引起张女士母亲的强烈不满,甚至以死相逼。还带着两岁的小外孙咆哮公堂,大闹法庭。并多次打电话向主审法官哭诉,认为夫妻之间打打闹闹是小事,还带着两个外孙找到主审法官,坚决要求不准判决张女士离婚,并威胁说:“我已经没有了三个儿子,不能再没有女儿。如果你让他们离婚,我就和老伴一起自杀。”
由于李先生对张女士多次施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继续生活的可能,张女士再三要求离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主审法官认为该案在对家庭暴力的认定上无任何障碍,夫妻关系破裂较容易判断,但若不考虑张母方面的因素,以家庭暴力为由简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将很有可能导致张母作出极端行为。在征得当事人及张母同意后,将三方转介至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
在心理咨询师耐心的心理疏导下,张母逐渐变得开明起来。原来张母如此反常过激的行为背后有着一段不愿提及的过往:张女士父母共育有三子一女,不幸的是,张女士三个弟弟均因病或意外去世,张女士父亲又中风偏瘫,一系列的变故给张母造成毁灭性的精神打击。
有着严重的丧子创伤的张母,对离婚有偏执的认识,认为离婚不但是“伤风败俗”,而且还会毁灭家庭,更重要的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子女将要被女婿带走。
经过心理咨询师的耐心疏导,并抓住了张母本质上非常疼爱自己的女儿,以及舍不得与外孙子女分开这两个关键点,于是,向法庭建议如果准许双方离婚,应尽力说服李先生不带走儿女,以防张母有过激行为。
事件发生在珠海香洲的一户小家庭,张女士与你李先生,婚后共育有一男一女。
从2015年开始李先生先后五次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最严重的一次还是在妻子怀孕期间,其不顾妻子及腹中婴儿,殴打至妻子大出血流产,最终张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被其亲母得知非但不安慰支持,其母还以死相逼,阻止离婚。
后来了解到其母曾有四个孩子,三男一女,但三个男孩都相继去世,唯独剩下女儿,母亲有严重的丧子创伤,其认为如果双方离婚了,意味这家庭的破裂,意味着女儿“没人要”,而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也要被着女婿带走。
在这件事中,可以看出母亲一开始就被错误的婚姻观念所误导,没能认识到家暴的危害性。
而张女士也应该清楚一旦发生家庭暴力一定要坚决反对,而不至于等到事情严重到现在这种地步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
随着“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希望广大的女同胞们能坚定不移的维护好自身权益,让我们对家暴说“No
没毛病啊。不要离婚嘛。先把母亲殴打五次,跟自己之前所受痛苦一样。然后自己丈夫每殴打一次你就对自己母亲同样对待。什么时候你母亲跟你断绝母女关系你就可以离婚了。不打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不被所爱之人伤害就不知道心痛。那就来啊,互相伤害吧
谢谢邀请!这个母亲就是一个典型的,受封建思想影响下的产物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任丈夫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活着是他家的人 ,打死是他家的鬼,愚昧无知,支持女儿勇敢的和这个渣男离婚,你妈妈你就不要搭理她 。
在这件事中,可以看出母亲一开始就被错误的婚姻观念所误导,没能认识到家暴的危害性。
而张女士也应该清楚一旦发生家庭暴力一定要坚决反对,而不至于等到事情严重到现在这种地步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
有一种创伤,容易在家庭代际相传。上下两代过着相似的生活,能限制代际交流的冲突。
母亲愚昧地信奉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并把这视为自己身为女人的完整;把承受丈夫的暴行,当作自己为家庭为子女付出的价值。把女儿为追求更好生活的离婚当做家族最大的丑事,不可言说的心理是:如果离婚是可以的,我所承受的苦哪里还有价值?
母亲以为女人理应如此的痛苦创伤,会通过心理途径传递到女儿身上,内化成与自己相似的人生关价值观婚姻关。所以女儿忍受了家暴十年,直到被打流产才撼动了嫁了就得忍一辈子的信念。
女儿拒绝接受代际创伤,母女冲突开始,母亲以死相逼,捍卫的是自己如此活有价值的信念。此时,她没有多余的心力可以关注女儿的幸福。
希望女儿能够走出原生家庭的束缚,勇敢的追求有可能更好的生活。要敢于心安理得让自己过的比母亲更好。对于母亲的所承受的苦,要告诉自己那不是作为孩子的我造成的。
母亲选择了她要过的生活,并找到了自己在这样的生活里依然有价值的平衡。女儿完全可以为自己而活,离婚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今天整个社会的普世价值,不会小看、轻视任何一个敢于打破婚姻平衡,追求更好生活的女人!更大的价值,可能是在于代际创伤就此打破,女儿的孩子再也不用如她般背负。
关注《父母心法》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谈亲子关系,也谈亲密关系最终都是自己与自己的关系在发表对这件事的看法前,我想先把这个事实真相告诉大家:
母亲以死相逼这样的过激反应是有理由的:她如此反常过激的行为背后有着一段不愿提及的过往:张女士父母共育有三子一女。不幸的是,张女士三个弟弟均因病或意外已去世,张女士父亲也已中风偏瘫,这些变故给张母造成毁灭性的精神打击。有着严重的丧子创伤的张母,对离婚有不良认识,认为离婚就是家庭的毁灭,意味着女儿“没人要”,而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外孙女要被女婿带走。
从横线部分可以看出,张母只是对离婚有着错误的认识而已。
其实我觉得世界上没有谁的父母是希望自己孩子离婚的,不是因为面子问题,而是担心孩子不懂婚姻,太冲动了。同时也担心离婚后就再也没法结婚了。所以父母对于离婚总是抱有一种不赞成的态度。而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离婚率也在升高,很多年轻人看待婚姻,也与已往发生了很大不同。所幸,在这件事中老人最后为了女儿的幸福还是努力去理解女儿。
事实:第二次开庭当天,心理咨询师在开庭前对张女士和张母同时进行一个半小时的心理疏导。开庭时,心理咨询师全程陪同张母旁听庭审,并适时劝导其控制情绪,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庭审中主审法官也在积极引导双方理性协商离婚事宜,张女士和李先生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三年内两个孩子继续由张母照顾。三年后如李先生不离开珠海,两个孩子仍然由张母接着照顾。李先生如果违约带走孩子,则赔偿张女士相当于一套房屋价值的违约金。结案后主审法官还对张女士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和心理咨询师一起上门回访张女士一家,得知双方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张母情绪也基本稳定。
很多事在没有弄清楚之前,希望大家都能冷静做一个分析。张母的想法,我觉得是可以理解。这次事件,法院的处理我个人觉得非常人性化,非常棒!
对于家庭暴力,我觉得这是个很严肃的事,希望所有妇女能够引起重视。不要觉得道歉了就能原谅,那种保证了很多次都没能做到,也没必要再寄于其希望。
替那个女人心酸,母亲的行为也会让那个实施家暴的人以后更肆无忌惮,这样的作法无益于为虎作伥。人啊要为自己活着,下定决心离开渣男,而她的母亲也不会自杀的,放心好了,人若要死,除非心死。
女方家暴我该怎样起诉离婚
1、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受到了家暴,比如报警记录、治疗记录、对方承认家暴的聊天记录、亲友证人证言等。
2、拿着结婚证、被家暴的证据、起诉状,自己的身份证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即可。
3、如果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在施暴者手中的,可以寻求社区管委会的帮助,要求出具相应证明,拿着社区证明去起诉。
4、被家暴的时候建议及时报警,这样也方便留存证据,对离婚有帮助。
如何看待湖北一女子因不堪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用斧头砍杀身亡
湖北黄石一女子小芳被丈夫家暴了五年,1月8日在最后一次家暴中,被丈夫持铁斧头砍倒在家门口附近,经过三天的抢救,还是因为伤势过重,在医院离世了。关于这起事件,我有以下四点看法。
一、家暴的原因有可能是重男轻女导致的
2014年,小芳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丈夫余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两人就举行了婚礼,2014年和2015年两年的时间,小芳先后生下两个女儿。当时生下二女儿没多久小芳就被丈夫家暴了,带着大女儿和还在襁褓中的二女儿选择回了娘家,小芳告诉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公婆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在2016年的时候,丈夫余虎还想再生个孩子,但是小芳并没有同意。我认为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小芳先后生了俩个孩子都是女儿,所以才会招来丈夫的家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是有很多人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其实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一定要生儿子,有时候女儿其实最贴心。
二、余虎的作案手段残忍,应判处极刑
据小芳的姐姐介绍,1月8日当时她和小芳准备一起回到家中,但是小芳考虑到姐姐的安全选择让她在楼下等着。等到小芳被从楼上抬下来的时候,姐姐已经完全认不出自己的妹妹了,小芳被送到医院之后,医生在小芳的面部发现了19处刀伤,并且牙齿一个不剩,头部和身上的伤口更是多到数不清。由此可见,余虎的作案手段极其的残忍,并且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视为故意杀人罪,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小芳在婚后被自己的丈夫家暴了五年,五年来受到非人的虐待,如今又惨死丈夫的斧头之下,所以应该对余虎判处极刑。
三、娘家的隐忍,让自己的女儿丢了性命
小芳婚后不久就受到丈夫的家暴,然后带着两个女儿回到了娘家,几天之后,丈夫余虎来到娘家下跪,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家暴了,最后娘家人原谅了余虎,小芳也跟着回去了。但是没有多长时间,小芳又被自己的丈夫家暴,这一次小芳的二哥来到了小芳家找到了余虎,最后余虎又是写保证书又是认错又是下跪,小芳的二哥又原谅了余虎。如果在小芳第一次被家暴时回到娘家,娘家的人如果能够霸气一点,替小芳打抱不平,让余虎知道小芳是有后台的,不是一个可以随便欺负的人,说不定小芳也许就不会受到这么多次的家暴,并且为此丢掉了性命。但是娘家人的做法一直选择隐忍,但是这样的做法只会让余虎更加的膨胀,得到的就是小芳跟着更加的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