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医生后,你想要的得到了吗
行医过程中被人投诉多次。
第一次被投诉,病人直接找的院长,理由是住院不给他老公输水打针。院长直接把我传唤到办公室批评教育,也没把我这个老顽固教育过来。病人是工伤病人,70岁左右,高位截瘫,常年卧床,有多年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病史,曾多次脑出血。虽然他长期卧床不起,但消化功能特别好,一顿能吃一个烧鸡而没有任何不适,真的特别能吃,所以膘肥体壮。工伤病人,大家都知道住院费用单位全报。所以这个病人常年就在医院住着,一个月输液半月,无非就是疏通血管之类的药物,这样算来一年有六个月都在输水。本身就胖,肾功能也不好,加上长期输水,全身浮肿,腿上褥疮处经常淌着水,双脚肿的比面包还大,由于脚肿的厉害,穿不上任何鞋子,整天用一块破布包着。我接管他之后,一看血糖将近20点,血脂血压各项指标都极高,就要求他少吃饭少吃肉少吃盐,坚决拒绝给他输液。他老婆一再要求,我也没答应,就因为这个把我告了。院长也是临床出身,其实也没咋批我,只是说耐心跟病人沟通,要有技巧。这个病人在我的坚持下,戒了输水,管住了嘴巴,半年之后,多年的血脂血糖回复正常,停了陪伴他多年的降糖降脂药物,全身水肿消退,高高兴兴穿上了鞋子。自此之后,他老婆医嘱遵守的很好,见人便夸我,再也没投诉了。
第二个投诉我的人更奇葩,直接打市长热线电话。当我们的领导找到我的时候我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原来这个人并不是我的病人,他家的狗狗咬了邻居女主人,女主人在我这里注射了狂犬疫苗。而他不想赔偿医药费,竟然跑到我单位说我滥给病人看病打针!听了这个原因,我扭头走了,懒得也不屑与这种人理论,真的是非常鄙视👎!结果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在俺单位闹到下班还不走,最后他弟弟生生把他拖走了。
当然还有其他投诉我的,比如疫情期间一位发热病人说我推诿病人,跟我纠缠不休,又是打卫计委电话投诉,又是威胁说他是记者要曝光我,又是录音录像,我把他推到院长办公室让他直接告我。
总而言之,上班这么多年来,表扬的多些,被投诉的不多。医生这个职业其实就是在站在刀口上舔血的舞者,每天都得小心翼翼,医疗事故差错不说,单就沟通这一块,稍有不慎就被投诉,好点的妥善解决,不好的吃不了兜着走。
我们都需要换位思考,站在医生角度,面临的即是患者对你的不理解,站在患者角度,同时又是医生对你的不理解。尤其在医生越来越有怨气的时候,每天面对那么多病人,工作压力那么大,你还要求我态度好。
我也在三甲医院工作,这份工作最大的感受是,每个人看见的都是事物的一方面。
病人挂号难、停车难、等候久、病痛中还要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面对流水线一样的看病流程。检查科室流程和地理位置都不清楚,像无头苍蝇一样折返。👿
医生每天面对那么多病人,经常看病过程中被各种问题打断,没办法真正给患者细致地讲解。一边看病人,一边还要完成病历。时不时被个别病人提着各种各样奇怪的要求,比如可不可以顺便开几个我老婆要吃的药,比如医生怎么还不到我,比如我就是做一个检查能不能先给我开,比如没挂号可不可以帮我解释下化验结果,比如11:30了问医生能不能给我加个号?……
人很难没有情绪。
冲突😡就这样爆发了。
我们都是需要被理解的,当你把理解膜拜成万岁的时候,投诉只是个闹钟而已,定力强的固然不被吵到耳朵👂起茧,投诉充其量被理解为我的发条紧了🤐,该松一松了,仅此而已!
假若不是患者情绪堆积造成的,那就是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难免会有的。我们都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旦鉴定为严重损害,也就是三级安全事件,冰冻三尺,医院的责任便大了,医生被停职,闹上法庭,各种赔偿,是最严重的投诉后果了。那就不能抱怨了,医院的过错必须承担啊!
很多人投诉医生只是觉得态度或者其他什么的,但是医生被投诉以后都觉得莫名其妙,所以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投诉之后就赢了,实际上,投诉的人也达到目的了,只是以后医生伤心了
各种理由都有,有些让人想不到,我被患者投诉给开了检查单,医院收费了。患者认为她挂号了,应该免费检查。还有患者在我医院看了花了100多块,问到朋友在其他医院少花了十块。还有患者吃药一两天好了,然后说不吃药也能好,说当初不应该开药的。什么奇葩都有。
恶意投诉医生的缺德病人太多了。其实他看病检查做了,结果出来了,医生开了方子,拿药回家吃吧。他要医生给他讲讲他的病。讲病是医学院教授的教学工作,他又不是医学生也听不懂。他的自私心没得到满足他就投诉给他看病的医生!说医生态度不好,没医德,没耐心,凶他。后边排大队等看病的人谁不想快点儿见到医生啊?他也没交医疗咨询费不是?医疗咨询这个事儿去私立医院能满足他,私立医院16倍的挂号费,医生一天就看3-5个病人!多数投诉都不是医生的错,是病人太贪心,要求太多,要求太高!不是医生没耐心,更不是医生没医德,也不是医生凶他。是病人太娇性,回去百度一下,自己买本书查查都能解决。
投诉医生,站在医生和患者的角度分别来看,是对立与统一的。
首先站在医生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我本人也是三甲医院教授,长沙市医疗事故鉴定办的创始人。我相信我和我的同行,从内心世界来说,都希望尽快,尽好的服务每一个患者,绝对不希望自己的患者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同时,不同的医生职业能力,职业环境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每一个患者也是不同的,病情也有轻重缓急之分。每天接触的患者也很多,高峰期,平均几分钟就需要接待一个患者,对患者的既往病史,家族史,用药史都没有充分的时间了解详细,会导致一些情况的发生。有些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又不能表达清楚,既往检查结果和病历又没带齐,且不能整理清楚。(大家愿意的话,可关注我,我会教大家怎么建立自己健康档案,对以后就医有帮助)
医生也是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工作压力是极大的。每天面对患者,首先是希望患者早日康复,每天第一次问候总是说您好些没?也许患者和家属感觉就是一句简单的问话,其实也是医生对患者恢复的一种期望。
医本善良。在目前的环境下,确实有小部分医生为追求利益,存在一些不良执业行为,我本人也是鄙视👎的。医生需要靠自己高尚的医德,优秀的诊疗水平,精湛的业务能力,良好的沟通服务能力,有口皆碑的患者推崇,获得应有的报酬。
站在患者及家属的角度来说,你们希望用经济实惠的疗法,早日康复,我们是理解的。患者的痛只有患者最清楚。经济压力,身体痛苦,心理负担,是每个患者都避免不了的,我理解。
现在的医疗随着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确实提高啦诊断水平和治疗能力,却让医生更多依靠设备,也会增加患者费用。我认为医生还是需要更加积极提高主观能动性,提升非依赖设备的诊疗能力,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
医疗还是需要更多的情感交流,看病不能只是与机器冰冷的交流。医患的相互理解,有利于提升医生工作效益,更好服务患者,有利于患者减轻压力,早日康复。
从健康的角度来说,我们更要重视预防和康复。防病比治病,更有经济性价比,1元钱的预防可以减少100元的治疗费,同时也可以避免疾病带来的痛苦。
期望和大家多交流!(请关注我,感谢!)
23岁女子,醉驾玛莎拉蒂至2死4伤,会判死刑吗
对应法律判定该死就死。可以不死就不死。如果伤害者可以得到大量赔偿而肇事者可以由死刑变为死缓也可以,再或者伤害者得到适量赔偿肇事者直接判死刑也行。那些圣母婊不要替当事人做决定,管你屁事,站着说话不腰疼。对于这种事,自有法律来判定。真正的支援永远是在发生不公平令人发指下我们的及时支援和声讨。还有就是没事关心下国家大事,想喷人就去喷那些港独台独的人吧,把能量发挥在这些垃圾身上,找到他们的各种社交平台喷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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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河南“玛莎拉蒂醉驾致2死4重伤”案开庭审理。被告人谭某某当庭下跪向受害人家属致歉,受害人家属表示拒绝,并向法官说明“不谅解”。被撞的宝马司机仍住在ICU,靠家里借贷治疗。公诉机关认为,从犯教唆主犯逃逸,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医学上lcu什么意思
lCU是重症医学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加强护理病房,相对来说医疗设备都比较先进,运用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现代化的监护和抢救设备,对其实施集中的加强治疗和护理。
以最大限度的确保病人的生存及随后的生命质量,但是费用相对来说也会比较昂贵。
医学上lcu是一个危重病集中救治的,以医务人员为主体,以医疗设备为保障,以连续监测治疗为手段的场所。ICU可以分为综合ICU、专科ICU,它针对不同的专科病人,可能会集中治疗,也可以分散治疗,它可以为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
现在我所在的学科是一种综合性ICU,我们在2001年成立,到现在已经16年。在这10多年的过程中救治了非常多的病人,也抢救了很多病人,很多市民觉得进来ICU可能就希望不大,其实这是一个误解。
我们抢救成功率还是非常之高的,达到75%-80%的程度,所以我们能够为重症病人提供有效的抢救治疗。
你身边有人得过肉瘤吗?有治愈的吗
我妈左侧下肋骨间,挨着脊椎的地方,梭形细胞肉瘤。11年在老家县城做的第一次手术,当时医生评估很不好。16年复发,在郑大一附院做了第二次手术,这次切除了两根肋骨。这两次手术都并没有切除干净,因为位置挨着脊柱,没有医生敢动那一块。21年复查转移肺部,化疗了一次后产生骨髓抑制,ICU住了七天才缓过来,后经家人一起商量,不再化疗,保守治疗,吃靶向药加一些中药。目前生活尚能自理。
经过这几次陪我妈住院,我也想了很多,现在看了很多中医方面的书。个人感悟,中医讲脾主肌肉,肉瘤患者多因多年积累的脾虚湿盛化瘀,个人心情也常年压抑,肝气不得抒发,长此以往产生结节,后导致肉瘤。脾属土,土生金,所以先转移到肺,猜想再发展的话应该会影响肾脏,肝脏。
三月女婴被天降苹果砸伤,肇事者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谢邀。
我认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高空抛物如果对人造成人身伤亡的或者有重大财务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恶意程度,可能会涉及到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相应的罪名有这么几种: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他人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所以在这里,我也劝告大家,不要乱丢垃圾,不管什么东西,因为最美好的东西有时都是凶器。
这是一个典型的高空抛物行为,问题中涉及到的法律缘由,我来解释。
家住东莞的翟女士,平常喜欢散步。这天,由于天气比较好,翟女士便抱着3个月大的外孙女小凡出气透气。
哪知道,在小区的小道上,附近高层的小区的房子上,突然从天而降了一个苹果,正好砸在了小凡的头上。
小凡顿时没有了知觉,身体却还在抽搐挣扎,被砸中的左边脑袋鼓起了一个大包。
送入医院后,医生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进入ICU近一周却依然昏迷不醒,即使以后醒过来,小凡的右脑的功能也几乎已经完全丧失了。
事发后,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了逐户排查。
由于坠落的苹果上,残留了肇事者的蛛丝马迹,警方因此利用科技手段,提取了关键的生物信息。同时对该小区楼层的住户,逐个提取唾液、血液等信息,进行对比,最后逐步缩小范围,现在已经基本锁定元凶。
小凡一家,刚刚搬来这个小区一年,却发生这种事,令人痛心。
高空抛物行为导致车辆被砸,人员受伤等现象只有发生。有时候可以确定肇事真凶,有事却找不到肇事者。这时候责任要怎么区分呢?
1.对于能够找到抛物的责任人的,那么首先,他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如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他人人身伤害的赔偿等。
2.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上海杨浦一起高空扔酒瓶导致一死一伤,最后肇事者被,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3.如果找不到肇事者怎么办?根据《侵权责任法》住在事发的同一栋楼的住户,除非能够自己证明不是实施者,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4.如果是年幼未成年人怎么办?涉及到的赔偿责任有其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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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大女婴在自家楼道底下被天降苹果砸伤,女婴重伤昏迷,苹果破碎成渣。且一直没有人主动出面承担责任,现已被警方通过DNA锁定犯罪嫌疑人。
很多人们日常认为只是道德品质问题的小事可能不是那么小,严重了就是犯罪,可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人生轨迹发生重大转折。
共同喝酒没有对醉酒同伴尽到看护移交。醉酒驾驶。帮朋友替考。要帐时手段过激。讲义气包庇资助犯罪分子潜逃。贪小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物品构成销赃罪。做生意时不对货源严格审查造成销售假货假药罪等等。那一个不出事不知道,一出事都是罪责难逃,而且很多时候无知犯错对别人伤害更大,当然要受到更加严重的处罚。
高空抛物砸伤人,民事责任赔偿肯定是必须的,事后没有主动承认错误,一旦被查出,也就不要狡辩不知情的情况了,过失伤人不适用了,肯定是从重处罚定位到故意伤害罪。两项并处,一个简单的不重视道德修养的小事,酿成的苦果可能是倾家荡产,终生入狱。
即便是小孩子无知无意犯下的错误,家长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倾家荡产也难免。
所以,提高道德品质修养,不止是利他,最重要的是利己,这是不冲突的,是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
道德无小事,更加要重视。
利他更利己,善念存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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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前因后果
3月9日,三个月大女婴在姥姥肩上熟睡时被高空苹果砸中头部。女婴当场昏迷。送至塘厦医院抢救,伤太重,转深圳儿童医院,期间两次手术治疗,在重症监护室一周,女婴仍在昏迷中。
医生说,孩子受伤严重,目前还没有醒过来,右脑的功能也几乎完全丧失,希望继续治疗保住左脑功能。
警方调查情况
1,塘厦分局成立专案组,进行走访调查,提取该小区的监控。
2,从掉落的苹果碎渣中查找“十几种”信息。
3,在该单元住户中逐户提取唾液,血液等DNA信息进行比对筛查。
4,已经锁定仍苹果的20楼的住户,有人说是那家孩子扔的。
再说肇事者的责任
法律规定,年满12岁可以治安处罚,年满16岁可以负刑事责任。年满14岁故意杀人放火抢劫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12岁以下小孩,其父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高空抛物砸伤砸死人的事不止,如果查到肇事者,法律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查不到肇事者,高空坠物同楼住户平摊责任。
提醒
学过物理的人都知道,一颗苹果从20层掉下来的力量该有多大,愿我们都做个文明人,爱自己爱他人的生命。
祝愿孩子快快好起来,为她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