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看完会心有余悸的影视作品
《盲山》是2007年发行的一部现实题材电影,因为真实所以才心有余悸,才让人愤愤不平,女大学生初入社会的无助,单纯,盲目地相信陌生人导致被欺骗,贩卖到穷困山区当媳妇成了生育的工具。村民们的自私和冷漠,当地官员和警察的渎职行为使她在那里孤立无援。
结局有两个版本: 1 在警察的帮助下,她终于逃出了这个山村。但是她的孩子却不得不留在那里。 2 结局1是和谐的,真正的结局是警察让他们再在这里忍耐一下,于是警察走了,留下了他们父女。黄德贵知道白父就是想带走自己的“妻子”,于是想把她带走藏起来。在黄德贵和白父的争执下,雪梅为救父亲,把菜刀砸向自己痛恨的黄德贵……
#1 《闪灵》
“有些酒越喝越冷,有些片子越看越怕。”
我觉得这恐怕是我看过最干净的恐怖片,没有太多的感官刺激,没有鬼哭慘笑,也没有血肉横飞,而且慢慢地把恐怖植根于你的心里,随着男主一步步被它侵蚀。
我是一个人在大冬天的晚上窝在被子里看的,然后不敢上厕所了……
那段时间经常会出现这两个小女孩的画面,站着对我说:come here, play with us, forever...
#2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小时候看《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觉得像在看恐怖片,长大后,才发现,原来真的是恐怖片!
#3 《双瞳》
童年阴影,过了十多二十年之后才发现是一部好电影。
你好我是饼饼影视,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想到心有余悸....第一反应就是《死神来了》这部电影。
世纪之交,美国华裔导演抓住东西方处理悬念的优势,将希区柯克悬念与东方人日常生活中的疑惑结合起来,成为最成功的恐怖类型电影。当然,当剧中的人认真讨论“死亡模式”进入刻板乏味的状态时,真正吸引观众的恐怖片最终来自于未知和想象,成熟的商业电影模式制约了制片人的规模,艺术创作与赚钱的矛盾在于在最受欢迎的电影中也是一瞥。
在电影里猝不及防的意外接二连三,各种各样的方法都能让你难逃“死神”的魔抓,夸张到上厕所,烧开水,逛街,发呆,看病各种各样的情境下都有可能让自己丧命。甚至有好多人在看完后的数日都依然拥有散不去的心理阴影,出门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
个人认为这部电影完全抛开了逻辑,完全就是放开了给观众一种视觉上的“盛宴”,各种场面让喜欢这类型片子的人简直看的酣畅淋漓,大呼过瘾。对于刚接触的人来说,也是刺激到不行的一种挑战。
只是感觉后面几部完全是在营造死亡奇观,反而没了那种不知道生活中哪个细节就能致人死地的紧张感和宿命感。特别有有一部选择了高中生做主角,就应该放大那种无所畏惧,连死神都敢斗一斗的青春精神,用最“生”的年纪跟“死”对抗,比现在单纯的悬疑可以拔高不少。
2012这部影片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心有余悸和警示,虽然至今为止,2012年已经过去了,但影片中的全球变暖,南北极融合,确确实实的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影片中的灾难可能是爆发的很突然,才让我们感觉震撼,但我们现在的生活中,确实缓慢的朝着影片中的方向发展,可能这个2012也只是被延缓了十年也犹未可知,可能现实版的2022、2032,就真的让人类面临到这样的绝境当中,所以希望让我们能为了自己的生活环境和家园,维护好生态平衡才是长久之道
头条的朋友你好~我专门录制了一个视频解答你的疑惑。我推荐了一些经典的恐怖片,同时也推荐你找各个不同时期的恐怖片观看,你会发现每个年代都有鲜明的特色。片单推荐如下:
惊魂记 1960
德州电锯杀人狂 1974
闪灵 1980
猛鬼街 1984
x圣治 1997
灵动鬼影实录3 2011
遗传厄运 2018
驱魔人 1973
因为时长原因,完整版视频放不上来,可以点开我主页的同名视频看有更详细的介绍!地址如下:https://m.ixigua.com/group/6838616552997126659/?app=video_article×tamp=1592287277&utm_source=copy_link&utm_medium=android&utm_campaign=client_share
我觉得是双食记吧,这部电影真是看的时候全程跟着剧情走,前期沉迷在中国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中,看她们做菜是一种享受,从食材的选取到摆盘再到成品,都是美好的,一开始根本没看懂为啥还要穿插他妻子晚上所做的宵夜,还着重加了菜名和食材,因为我对食物的相生相克不太懂,而且平时也没注息这方面的知识。直到男主身体开始出现问题,才有了怀疑,因为男主去医院检查多次,医生和现代医疗设备都没发现男主身体出现了问题,后来还是女主自曝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女主为了报复出轨的丈夫。
觉得女主挺可怕但又可怜,因为家庭选择回归家庭,天天想方设法学做新菜,老公却在别的女人那里好不自在。她没有像一般女人一样各种泼骂撕打小三,而是选择不经意间认识她,教会她做菜,教会她用美食抓住自己老公的胃和心,然后用自己的方法惩罚这个不讲信用的男人。最后像她所喜欢的那个美食主播一样,从高楼上一跃而下,结束了这充满背叛和失落的世界。看完以后感觉心里很不得劲。
如何看待「肝癌患者帮人代购救命药被刑拘」
我只能说翟一平的事情是个悲剧,我们只能期待这样的悲剧更少的上演。
有这样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一鸣的侏儒。他和一群热爱探险的游客去荒漠探险,后来他们被困荒漠,携带的水很快就不够了。他们到处找水,最后一鸣在一个狭小的山洞中发现了水源。其他人根本进不去,只有一鸣可以拿到水,但是一鸣要花费巨大的体力才能取到满足大家的水。后来一鸣想要不这样,我把水弄来,你们给我一定报酬,这样我才有动力去取更多的水。于是大家同意他的方案,总不能等死吧。就这样在救险队找到他们之前一鸣一直在赚钱,直到他们被发现。
当大家被救助后,一鸣被别人投诉了。说他没有商品买卖许可证,说他没有卫生安全许可证,说他是无证经营,说他赚不义之财。最后一鸣被刑拘了。虽然大多数探险队员都觉得一鸣赚的钱是他该得的,如果没有这个动力他们早被渴死了。但是法律不允许他这样做,所以一鸣还是受到了惩罚。
翟一平就跟一鸣差不多,他并没有进口销售药品的资质,他无法保证药品的品质。这样就给所有使用他销售药品的人带来极大的风险,而发生风险时他也没有能力给大家做保障。他只是以自己的道德品质来给他销售的药品做担保,这是非常不妥当的质押。虽然翟一平到目前为止道德没有失信,但是谁又能保证一辈子不失信呢?所以行政部门不可能允许这样的行为存在。也许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是可控的,但是当很多效仿翟一平时,这样的道德品质担保一定会出问题。到时候产生的后果将是可怕的。
回头的来看,翟一平们是值得同情的,在生死面前谁都有选择继续活着的自由。但是当这种活下去的意愿受到某些因素阻隔时,为什么他们的自救受不到保护呢?这样的悲剧很无耐,只期待相关行政法规做适当的调整,为翟一平们自救开一个狭小的缝隙。
多么期待有一天,很多国外的代购来中国买一些原产救命药;多么期待《我不是药神》这样的故事发生在其他国家,而不是我们国家。当然更希望全世界老百姓生病了都能得到合理的救治。
我在《吃什么呢?——舌尖上的思考》一书里说过:有批号,再假的药也是真的;没有批号,再真的药也是假的。
在很多国家,如果药品没有获得本国的正式批号,那是不可能正常销售的,按照法律会以销售假药查处;相反,如果一个药本来没有什么效果,但是如果蒙混了一个批号,那就可以光明正大地销售了。
不幸的是,很多人不理解这句话。
肝癌患者翟一平被刑拘,原因就是涉嫌销售假药。他从国外代购的药物,虽然有国外的药物批号,但是没有中国的批号,他在原售价上加价了5%,不管这个加价是否合理,是否是良心价,这个行为已经坐实了他所做的是一种商业行为,销售的商品又是药品,根据有关法律,就是属于销售假药。
新闻里提到,翟一平的代理律师认为,“是不是假药,不能一刀切,应该依据最终效果决定。”
如果翟一平的律师真说了这句话,我觉得可以考虑换一个律师了,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竟然也不明白这有关规定,也是比较奇葩了。
据媒体报道,现年46岁的翟一平,2014年罹患肝癌,从2016年开始帮QQ群里的病友从德国代购抗肝癌药,两年下来他成为病友群里的顶梁柱。一年前他干脆辞去了项目经理的工作,从代购药物中获得5%左右的报酬。上月底,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
自从翟一平罹患肝癌后,就开始钻研相关的医学知识,常常在聚集了各地肝癌患者的QQ群里与病友交流,在这个过程中,翟一平留意到国外两个前沿药物PD-1利尤单抗注射液和E7080仑伐替尼。2017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和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公布E7080联合PD-1抗体的临床数据,疾病控制率逼近100%。自己治疗见效后,他经常把这两种药介绍给其他病人。由于PD-1需要全程冷链配送,患者自行购买无法保证温度,但翟一平销售的抗癌药,有冷链配送、有专门的德国渠道,价格只在德国原售价基础上加5%。但就是这5%的利润,使翟一平面临牢狱之灾。
为什么翟一平涉嫌违法?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视为假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这意味着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真药也将被追究刑责。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即使你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购买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因违反行政管理规范未经批准进口,即可直接认定为“假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生产、销售假药的,最低处罚标准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造成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还会增加。
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首先,要在法律层面上下功夫,将国外代购的真药定性为“假药”并入刑值得商榷。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进口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因违反行政管理规范未经批准进口,即直接认定为“假药”,这种管理方式着实过于简单。导致的后果是,销售了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会触犯销售假药罪,要比生产销售过期疫苗只定为生产销售劣药罪重得多,明显不符合罪刑均衡的刑法原则。
其次,希望国家能够加快药品的审批,去掉一些繁琐的手续。经临床研究证实无种族差异的,能够尽早的审批上市。让我国的患者能够早日用上最新的救命药。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大力的扶持我国的制药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期待我国能够自主研发抗癌新药,惠及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癌症患者。
从网上获得的资料来看,肝癌患者翟一平的罪名是涉嫌销售假药。
(1)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他从国外代购的药物,并没有获得国内的销售批准,也就是没有批准文号,不管其有没有治疗效果,法律上都算假药。有证的,再假的药也是真药,比如最近出事的疫苗。
(2)他在原售价上加价了5%,这就是一种销售行为。不管他是否为代购付出了成本,是否真正有获利,销售假药这条罪名应该是逃脱不了的。
相比之下,“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一没有加价,二没有直接收取药款,所以最终罪名没有坐实,检察院撤诉。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条款生搬硬套就失去了其意义。
让我们看看网上流传的2个小故事:
(1) 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进行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其偷面包的目的是喂养饿了几天的小孙子。老太太认罪,法官裁定10美元的罚款,然后起身脱下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并要求现场每个人放进50美分,他说:“这是为我们城市的冷漠所支付的罚金。”
(2)一位美国女子因为违规停车,在短时间内被开了5张罚单,在法庭上,她需要缴纳400美元的罚款。
然而女子失声痛哭,这不仅对她来说是一笔巨款,而且她还经历着一系列不幸的遭遇。儿子被杀,被停社保、失去住所……
法官将罚款降到50美元,但是这对女子来说,身上就仅剩5美元了。于是法官撤销了所有的罚款。
谢邀~
即使卖药者本人是肝癌患者,卖的药是给病友。药是没有经过国家药监局审批销售的,而且存在营利行为。他的行为是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这是常识。
关于这件事情,小超人有一点点自己的看法。
最近《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影响非常广泛,陈勇孤胆英雄的形象深入人心,癌症患者用药难的处境也得到空前的公众关注。世界有好药,国内用不上,真是一个忧伤的故事。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的空前发达,信息传达异常快速。临床上经常能碰到,对自己的疾病非常清楚的患者,甚至有的患者会查询专业期刊文章和最新进展,另临床医生都汗颜。但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共性更有个性,治疗必须个体化,用药也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盲目用药对患者绝不是好事。世间没有万能药,唯有新病、难病层出不穷。
我们可以希望药监局能够加快药物审核的速度更快,让广大患者受益。但是审核这个过程是不能忽略的,对药物的安全性需要特别谨慎。而且存在种族的差异,国外治疗有效的药,未必到了国内就十分安全和有效,这些都是需要评估和考量的。
个别人通过走私药品赚钱(程勇没赚钱),不管本身是不是患者,这种行为绝不可以被允许和推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法律是准绳。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立马想到的是《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也是4年前陆勇案件的翻版。
肝癌患者翟一平从国外代购国内没有的抗癌药PD1回国,在原售价基础上加5%卖给了病友。姑且不论其加价是否合理,单就这一行为就构成了销售假药罪。
“药物”不仅是医学名词,首先是一个法律术语。
那么什么是假药呢?我们看《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和第五条是怎样定义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所以,很明显,从“法理”上来讲,翟一平确实构成了销售假药罪。大多数老百姓之所以一边倒地支持翟一平,是完全站在“情理”的角度想问题。但抛开“情理”,只谈“法理”,他确实违法,而他的违法和陆勇案还不一样,陆勇的代购行为未收任何代购费,而翟一平收取了5%的代购费,这可能会影响法院在案件上的判决,不过这些就交给法院和检察院去处理吧。
还是那句话,于情可敬,于法该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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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不想和癌症沾上任何关系,因为只要患了癌,基本上就相当于判了死缓,那种绝望,相信只有病人本人才会感觉到,可有时命运偏偏对有些人不公平,总是和癌症不期而遇,除了接受,还有勇敢面对。
好在医学科技的发展,让本来没有多大希望的癌症患者抓住了救命稻草,可本题的那根救命稻草已经不是陆勇事件中的格列卫,而是PD-1。同时,与陆勇事件不同,本事件也涉及到了金钱这种最最考验人性的东西。
PD-1,英文名 Programmed Death 1,程序性死亡受体1,是一种重要的免疫抑制蛋白。
何为免疫抑制?也就是说,这种蛋白质会抑制人体的免疫功能,免疫功能类似于大家说的抵抗力吧。
也许有人会认为,免疫功能被抑制肯定是不好的,其实,人体的免疫功能需要一个平衡,免疫功能下降,人体容易生病,比如说各种感染、肿瘤等,但免疫功能太强,人体也会生病,比如说自身免疫性疾病。人体每天都有很多各种类型的细胞正常死亡的,也就是程序性细胞死亡(programmed cell death,PCD),免疫细胞也不例外。
肿瘤发生时,人体的免疫细胞会主动杀死这些肿瘤细胞,让人体免受癌症之苦。但肿瘤微环境会诱导周围的免疫细胞高表达PD-1分子,同时肿瘤细胞会高表达PD-1的配体PD-L1和PD-L2,两者结合后导致免疫细胞功能被抑制,无法杀伤肿瘤细胞,肿瘤越来越大。
我们的抗癌药PD-1抑制剂,能阻断这一过程,恢复免疫细胞的正常杀伤肿瘤功能。
由此可见,PD-1抑制剂仅仅是为了让人体自身的免疫功能恢复正常,因此,属于肿瘤的免疫治疗范畴,同时,PD-1抑制剂可以对非常多的肿瘤起到免疫调节作用。
这是很多人想不通的地方。首先,我相信抗癌药PD1对肝癌的治疗肯定有用的,所以,从医学的角度来讲,代购的PD1肯定不是假药。另一方面,从法律上来讲,不管国内有没有这种药,代购药都是属于假药的范畴。因此,严格的讲,可以将其看作假药,也可以将其看作真药,不同角度罢了,有点“真做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感觉。
说实话,加价5%会多么?估计也就够邮费,相信不是为了赚钱吧,如果单纯为了赚钱,再多加价都有人会买这样的救命药。但不管怎样,只要是加价,就变成了商业行为,同时偏偏就因为这个5%,将本事件的肝癌患者翟一平与另外那个事件的陆勇区别开来了。
这么神奇的救命药,为什么总是人家外国人能研究的出来?
就算我们研究不出来,我用自己赚的钱去买不行吗?
不行!!
如何看待百度市值跌破400亿美元?你觉得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百度已经被长期看衰
股票市值反应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与长期发展空间。百度股价自从18年5月到今,跌幅超过60%。目前企业市盈率只有13.79。这在互联网公司中,算是很低的水平了。与之相比,阿里的市盈率为30.78,算是正常水平。
与阿里相比,营收为阿里的四分之一,股价却只有阿里的十分之一。反应了市场,对两家公司截然不同的态度。虽然市场对百度不看好,但以我个人对百度的判断,走马换将,公司不再乱折腾后,下季度会环比激增。百度互联网广告,长期看还有少量增长空间。所以,百度处于阶段价值低点,可以买入。哦,忘了,我是个科技领域作者,不是股市领域的,那只算个人看法吧。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纯手工输入,求关注。
第一大点就是过分依赖在成长初期建立的以营销广告作为主营收入的商业模式也是竞价排名,目前已经不合适。国内目前的主要的消费人群,已经从广告导入变成了自我意识导入,大家都需要内容的真实可靠深度,而不是纯属的广告。再加上之前百度医疗上面的一些各种各样的负面新闻。说直白了,就是百度搜索搜索的质量直线下降!!第二,错过了移动端的发力,腾讯阿里制服跳动,这些公司的移动端见面友好,大家一一接受甚至非常依赖,目前来看几个主要流量的一个路口,比如说,抖音也好,头条也好,阿里也好,微信也好,都是移动端牢牢的把控的流量,反而电脑端的流量急剧下降,但是百度的移动端的路口,一直是北仑所诟病,尽管今年春节加大力度投放,厄市场支持,但是效果甚微!!第三,重要的借口,重要的工具,重要的通道,没有把控住,比如说微信和微信有打通的支付通道,比如说阿里打通的支付宝通道,这些通道就能够潜移默化的将很多应用场景很多网络导入流量能够把控住,百度在这方面的效果很差!!第四就是百度目前,据说大体经理投入在人工智能AI科技或许这是属于黎明前的黑暗,所以很多现像级别的产品,现象级别的成果没有体现出来。
截至2019年5月24日,百度市值已经跌至400.66亿美元。就在2018年的这个时候,百度的市值还有900亿美元,一年间腰斩之后再降一截,跌去500亿美元市值,令人唏嘘。
2019年5月17日,百度发布了未经审计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其净亏损3.27亿元,这是百度自2005年上市以来首次出现亏损,股价下跌也算是顺理成章。
美国股市对于财务造假惩罚非常严重,不仅会有高额罚款,相关人员还会入刑,因此上市公司往往比较诚实,股价也能更好的反应公司价值。既然盈利状况不佳,那么股价自然就会下跌,投资者也会选择以脚投票。
科技公司如果没有持续创新,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利润就会下降,公司市值就会缩水,就如逆水行舟一样,逐渐被时代抛弃。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谷歌不在,百度兴旺。作为最核心的搜索引擎业务,百度搜索十年如一日,看起来毫无进步,广告意味浓厚,搜到的信息与想要的信息往往有很大出入。
某些宰人的民营医院社会口碑极差,宰客非常狠,小病夸大,药价昂贵还治不好病。这些医院之所以有生意,往往是通过搜索引擎推广而来,甚至有的医院80%以上的利润都给了百度。
百度市值跌破400亿,主要原因可以分为外部环境影响和内部因素影响。主要是内部因素死决定作用。百度,市值下跌,源于收入和利润大减,得不到投资者认可。根本原因是公司创新进入瓶颈,在竞争中被对手瓜分了大部分市场和利润。
抗癌神药Larotrectinib能治愈75%的癌症,单价却是23万,你怎么看
关于该“抗癌神药”生产、销售的消息,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效应,但是理解为对癌症有75%治愈率绝对是误解。
癌细胞基因结构非常复杂,也有种类区分,loxo oncology公司硏发生产的该“抗癌神药”只对癌细胞基因为“融合”的,治疗有效率可达75%(并非治愈率);而“融合”型基因癌症只占小部分,所以不能理解为对所有癌症患者应用都有75%的治愈率。
loxo oncology公司公布该药的价格,一个月的用量,价格约合人民币22_23万元左右,昂贵的令人咋舌,一般人使用不起,普及推广到临床难的原因还有上面分析到的适用范围。
癌症致死率非常高,原因是这样的:正常细胞会经历“生、老、病、死”等阶段,癌细胞由正常细胞变化而来,几乎不老不死,又疯狂生长,夺取并吸收人体营养物质,使患者快速衰竭。癌症早期发现率非常低,也形成治疗难点,常用抗癌药物选择性低,杀伤癌细胞也大量杀伤正常细胞,让人非常纠结。
癌症病因不明,诱人众多,希望大家一定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不良嗜好,定期体检。
我历来对于一夜之间突然出现了什么神药抱着怀疑和谨慎的态度,医学科学发展是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全世界多少医学科学家夜以继日的研究,但凡遇到一点进展,相关的学术报告就会出现,从试验阶段到成品药量产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怎么可能突然出现了可以治疗肿瘤的神药?且治愈率75%,依据是什么?在哪做了临床试验?可以针对什么疾病?副作用是什么?我可以肯定,该新闻是假的,明显是商业炒作的新闻,奉劝各位不要上当受骗!
首先,这个药并不是能达到75%的癌症治愈率的。这属于宣传上出现了偏差。
这个药针对的是NTRK基因突变。有网文列出了胃癌、肺癌、乳腺分泌型癌等17种癌症,说这个药能治疗这17种癌症,这实际上是错误的,应该是这17种癌症中有可能会出现NTRK基因突变。但是这17种癌症中,带着这一突变的比率不同,婴幼儿癌症中,带有这一突变的比例较高,而像肺癌胃癌等癌症,虽然也有,但是比率很低。不携带这一突变的癌症,用这个药是无效的。总体来说,在这17种癌症中,能用到这个药的病人的比率不到1%。靶向药还有一个问题,使用一段时间就会耐药,这个新药也不可避免存在这样的问题。75%说的是总有效率而不是治愈率。阻止癌症继续发展,使肿瘤缩小,都是有效,目前使用这个药,离完全治愈好像还有点距离,不过能够缓解晚期病人的病痛,使他们有一段更好地时光,这个药也是有价值的。
这个药有一点是值得关注的:它第一次以基因型来对癌症进行分类,而非生长部位。长久以来,人们都按照肿瘤生长位置来诊疗癌症,但是人们逐渐发现,同样位置的肿瘤,本性并不相同,用同样的药,有的效果特别好,有的根本没有效果。后来人们逐渐发现了基因型的奥秘,开始有针对性的设计药物,后来才出现了靶向药物治疗。在Vitrakvi以后,可能越来越多的抗癌药物会以这样的面貌出现:本药针对某某基因突变。只要有此突变,均可使用。
恶性肿瘤俗称癌症,在医学比较发达的今天,人们依然是谈“癌”色变,癌症基本意味着绝症。全世界投入癌症科研的经费逐年提高,一些顶尖的医学科研机构和专家不遗余力的研究癌症治疗方案与药物,但进展比较缓慢。虽然进展比较缓慢,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些早期的癌症患者,通过手术切除病灶、药物结合放、化疗,治愈率也比较高。但中、晚期的相对来说预后就不是太理想,尤其是晚期的,基本是没有什么好办法。Larotrectinib所称能治愈75%的癌症,这给癌症患者带来了生的希望,对人类病理学研究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单价23万确实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这也可以理解,物以稀为贵,一个新鲜事物的出现,肯定不会刚开始就是“白菜价”。除了房子之外,其它的东西基本上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会逐渐下降,终有一天它人价格会是一般患者都能承受的。
抗癌神药Larotrectinib近段时间被刷爆了朋友圈、微信、微博。很多人听到其癌症治愈率75%都感到十分振奋,感觉癌症似乎已经即将要被攻克了一样。其实,这是存在严重误区的:
据一位临床医生解读:广谱癌症治疗药物Larotrectinib75%的治愈率有点误读的,应该是缓解率,这点已经被这款抗癌药的制造商之一Bayer(拜耳)公司回应:准确表述应为“缓解率达75%”。我们知道,治愈率和缓解率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缓解率仅仅是延缓和缓解癌症的发病进程。且LOXO临床结果显示,只有在NTRK基因突变的患者中药物的应答率才是75%,而NTRK突变只是少数,只占大多数实体肿瘤中的约1%。所以此药的药效应该是在约这1%中的肿瘤中缓解率约75%。
所以,由此来看,此药虽然有效但是我们有点过分解读其疗效了。不过虽然此药不能够实现75%治愈率,但是对于一些肿瘤患者来说75%的缓解率已经十分不错了。而23万元的单价确实很高,但是奈何抗癌药研发难、数量少、是急需的救命药,高也没有办法。
Larotrectinib于2016年7月份获得FDA的批准,用于TRK融合基因突变阳性的成人及儿童的不可手术切除或转移性实体瘤,也就是用于晚期肿瘤,无法手术的患者。在临床试验中,有55名儿童和成人参加,这些患者涵盖了17种肿瘤,分别是乳腺癌,甲状腺癌,大肠癌,肺癌,胰腺癌,唾液腺癌,婴儿型纤维肉瘤,恶性黑色素瘤等等。根据文献的报道,总的有效率为75%,有效时间超过半年的比例为73%,持续1年或1年以上的比例为39%。
有效率并不是治愈率,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有效指的是肿瘤有缩小,或者肿瘤稳定,没有继续生长。而治愈指的是肿瘤完全消失,长期生存,至少要存活超过5年。我们可以看到,用药超过1年以后,只有39%的患者还有效,61%的患者耐药了,肿瘤出现了进展。实际上,对于广泛转移的晚期癌症,大部分还无法做到治愈。
哪些患者可以使用Larotrectinib
尽管是75%的有效率,不是治愈率,那也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因为对于晚期癌症,我们的治疗手段并不多,有一种新药,有效率可以达到四分之三,那也是非常巨大的进步,所以美国FDA加速了审批流程,让其快速的上市。但是,我们要知道,TRK融合基因突变并不常见,据统计,美国每年只有1500至5000人罹患与NTRK有关的癌症,也就是说,能够使用Larotrectinib的患者寥寥无几。乳腺癌,结直肠癌,甲状腺癌等常见肿瘤中,TRK融合基因突变只有0.5% ~ 1%,也就是说100个晚期乳腺癌患者当中,可能只有1个人能够使用这种新药。
总之,Larotrectinib是一种有效率高达75%的广谱抗癌新药,但是受众很少,价格昂贵,也会出现耐药的情况,大家要理性对待。
第一,国内的专业编辑太少,对医学学术用语根本不懂。
第二,媒体为了哗众取宠,必须这么做吸引眼球。
第三,患者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已悲的心态来对待疾病,防止大喜大悲,对肿瘤治疗产生负面影响!
下面进行解答:
第一,该新药只针对小部分群体肿瘤患者,这个群体比例非常低!只占总的癌症患者人数不到1%。想想你有没有这么幸运,这个药对你管用。
第二,即使你是这个1%群体里的一员,这个药对你管用,但管用的程度还不确定!只有对肿瘤产生统计学意义上的抑制效果,才能说明这个药对你有效。当然这个能有效的比例还是较高的,占这个1%里的75%。也就是四个这个群体的患者,就有三个有效。有效应答率很高了!
第三,所有的抗肿瘤药物其作用结果都是延长患者生命,而不是完全治愈癌症,这个药也不例外!所以,说能全部治愈,那是瞎扯。能对患者有效超过两年的药,就绝对是超神药!
第四,刚出的新药,可能不贵嘛?
相信你应该明白这个药是不是适合你!
简单的说两句吧,首先这个药物运用范围有效,针对特定的癌变。其次只有不算高的75%的治愈率。但是,走出这一步很不容易,也许就此打开了攻克其他癌变和百分百治愈的大门。在青霉素刚出来的时候,有的人用了马上好了,有的人马上出现休克或者死亡,不过很快找到原因并解决。总之建立在科学实验,统计和临床试验基础上的药物事可信的。倒是哪些吹嘘中医治疗癌症的名医出来走两步,看看他们的药方有啥效果?